甲方:玉林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乙方(学生):姓名 二级学院 班级 学号
为促进学校勤工助学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,规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上岗学生的权利义务关系,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《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本合同。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自愿签订,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。
一、甲方权利与义务
1、 甲方对于用岗部门上交的《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》,根据实际情况,对各岗位的设置具有审批、调整权利。
2、 甲方对于用岗部门上交的《玉林师范学院勤工助学酬劳发放表》,应及时审批并上交财务处,按时发放乙方勤工助学的酬劳。
3、 甲方组织乙方参加用岗部门的上岗培训活动。
4、 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有毒、有害、危险等可能对人身造成伤害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,有碍学生健康的工作。
5、 为保证乙方工作不误学习,乙方原则上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8小时,每个月累计不超过40小时。
二、乙方权利与义务
1、 对于用岗部门所安排工作的不合理情况,如工作量过大,工作环境对身体有害等,可向甲方反映,由甲方与用岗部门协调处理。
2、 接受用岗部门的上岗培训活动。
3、 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服从甲方和用岗部门的管理,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,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4、 严格遵守用岗部门安排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,不得擅自离岗,不得迟到早退,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勤工助学有关条例和办法撤销勤工助学资格。
三、合同履行期限
本合同为勤工助学管理合同,一式两份,甲、乙方各持一份。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201 8年 7月 13日止。
甲方(签字):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乙方(签字): (手印)
2018 年 3月 年 月 日